一、产品内容
旅客购买“全国一口价接送机”产品机票,可额外获赠接送机次数券,适用于南航接送机频道中的接送机服务,直接抵扣一次市内接送的费用。
注:大兴、天府机场有专属市内一口价接送产品,全国版一口价市内接送产品服务范围不含大兴、天府机场。
二、产品说明
• 适用航班:适用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 额外权益:接送机券于购票后2小时内,自动发放至旅客本人账户,通过短信或南航app、小程序中优惠券列表可查找;如超时仍未到账,可联系4009995539协助处理。
• 适用旅客:仅限成人,儿童、婴儿不适用;仅限乘机人本人使用。
• 接送机券有效期:接送机券于航班起飞前两天至航班起飞后2天内有效。
三、优惠券使用规则
• 为确保接送机服务的正常提供,请根据行程提前至少4小时前进行约车(注:送机与接机服务均需在所乘坐航班起飞前进行预约)。
• 单张券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提现,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 一旦使用接送机券提交用车订单,券将视为已使用,超时未支付或支付后取消用车订单,券不予退还。
• 适用于南航APP、小程序接送机频道中的指定供应商和所覆盖的城市,具体以系统搜索结果为准。
• 用券渠道:打开短信链接中的接送机预约页面,或南航App或小程序首页“用车-接送机”专区预约接送机,选择有“优惠券”标签的服务商和车型(以实际可使用优惠券的服务商和车型为准),支付时使用优惠券抵扣对应金额。
四、退改规则
• 机票退改签规则参照《南航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的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 机票发生自愿及非自愿退票或变更,接送机券自动失效。如变更操作时新选择的航班舱位无“接送机”产品标识,则视为放弃本次接送机服务。
• 机票套餐产品一旦售出,接送机券不予单独退款;
• 接送机券过期未使用不退款。
• 发生退款时,若使用了优惠券,则该产品扣取优惠券金额后再进行退款计算;
• 使用南航APP“优惠升舱”,可继续享受本次接送机服务,其中“优惠升舱”含【预约】、【抢购】、【即享】类升舱。
• 使用南航APP“尊享升舱”,接送机券将自动失效,视为放弃本次接送机服务。如需立即升舱并保留接送机服务,建议联系95539处理,并向客服要求升舱保留原接送机产品运价。
•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时,旅客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五、注意事项
• 产品按客票对应舱位累积南航明珠里程。
• 若旅客购买本产品,使用优惠券预订接送机,需在预订页面阅读并接受《预订须知》和《隐私通知》。
•该产品为“机票类”,须遵守南航对机票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
• 代理人销售需确保旅客是明珠会员情况下才能销售,非明珠会员不得销售;
六、免责条款
• 由于旅客自身原因,未预留足够的地面交通时间,导致影响乘机的,由旅客本人承担。
• 由于服务商原因,导致影响产品服务,或造成旅客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
七、投诉处理
对该产品的投诉由95539 / 4009995539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