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提纲
学校党委2016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党委会,对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宗教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现将会议有关精神传达如下:
会议指出,要切实抓好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贯彻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关键所在,深入领会讲话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2、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及《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两个《意见》分别从全国、全省不同层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大举措,为统一宗教问题的认识、推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要通过学习两个《意见》,进一步深化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当前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学校宗教工作水平,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3、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宪法》《教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做好宗教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学校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法律依据。要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形成依法开展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学校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强和改进学校宗教工作体系。
1、明确学校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学校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合实际积极做好学校宗教工作,服务于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于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发展,服务于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学校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禁止校内宗教活动和传教行为,坚决抵制宗教向校园渗透。二是坚持法治原则,积极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处理宗教有关的各项事务。三是坚持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学校管理,认真做好信教师生引导教育工作,积极防范宗教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
2、完善学校宗教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
进一步把宗教工作纳入大统战工作格局,明确定位宗教工作是学校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党委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在党委领导下,党委统战部协调基层党组织负责教工日常宗教工作;协调学生处、团委、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学生、研究生日常宗教工作;协调保卫处负责“抵渗”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依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统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学校宗教工作相关动态。
教工宗教工作责任落实部门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统战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掌握信教教工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并负责信教教工的教育与管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及统战部报告。
学生宗教工作由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负责掌握情况和日常教育管理。学生处将学生“宗教信仰情况”纳入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学期1次进行全校排查,及时掌握信教学生的第一手资料。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监管工作,抵制不法宗教组织通过学生社团向校内渗透。信教学生的日常引导教育主要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是直接责任人。研究生宗教工作由研究生部党总支负责,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会议强调,要着力落实学校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1、坚持抵制宗教向校园渗透。一是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二是坚决抵制敌对势力以宗教名义向校园进行渗透,坚决拒绝有宗教背景的团体资助师生科研项目、社团活动,禁止参加这些团体的科研项目、调研项目及评奖评优等各类活动。三是坚决防止师生参加不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严防邪教组织对师生产生危害和不良影响。四是积极应对宗教向校园渗透事件,制定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工程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提高抵制宗教渗透的能力。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融入到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融入到学生专业学习之中。
3、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学校内,宗教关系主要包括党政组织与信教师生的关系,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信教师生合法宗教活动的关系,信仰不同宗教师生的相互关系,信教师生与不信教师生的关系等。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二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信教师生不得干预学校教育职能实施和正常校园秩序;学校不干涉信教师生合法宗教活动及群体内部宗教事务。三是各宗教一律平等,学校不扶持或压制某种宗教的信教师生。四是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学校尊重师生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尊重师生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积极构建信教师生与不信教师生的和谐关系。
4、做好信教师生的统战工作。要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与信教师生结成统一战线,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要支持信教教工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引导他们顺应社会、服务社会,融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要关心信教学生、研究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拥护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成才报国。
5、强化学校宗教工作信息反馈机制建设。要加强校内宗教方面的调研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掌握情况,了解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活动,得到第一手材料并妥善留存。要依托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做出处理,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维护校园育人环境纯净。
会议明确,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1、学校各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深刻理解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立足于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要牢固树立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意识,高度警惕宗教向校园渗透。
2、全校党员干部要严守政策法规和制度红线。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宗教工作、管理宗教事务,对在宗教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党政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格遵守党章规定,不得信仰宗教,更不得传播和发展宗教。
3、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党政部门对宗教工作分别负有领导主体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学校宗教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宗教工作纳入党政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要研究宗教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部署。要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基层党政部门制定出台宗教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及办法,须报请学校党委审核批准;发现有关宗教的重要情况、问题,必须及时向党委汇报。要建立问责机制,在处理宗教问题中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以上传达,请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党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16日